艾尔康最新采购条款
采购条款:
一、有效范围
1. 以下采购一般条款和条件应适用独家。任何违反或背离我们的条款和条件将不适用,除非我们明确同意在个别案件中的申请。这也应适用如果我们毫无保留地接受递送或服务对与之冲突或偏离的条款和条件。
2. 我们和承包商签订的所有协议执行本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就本一般购买条款和条件所不涉及的方面而言,包含任何当事人未约定的其他协议。否则,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二、秩序;订单确认
1. 口头和电话订单以及对订单的任何更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以具有约束力。
2. 如果承包商不接受订单,我们可以撤销订单收到订单(确认订单)后五个工作天内书面通知。
三、交货时间
1. 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具有约束力。
2. 交货的及时性应以收货日期为准在我们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地点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以及交货的及时性与安装或组装和服务的确定应由其接受我们。
3.如果出现或可能出现妨碍遵守的情况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后,承包商应通知我们立即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和预期的期限延迟。
4. 如果承包商逾期交付设备(产品),须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0.3%的数额向我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逾期15天以上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我方经济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5. 进一步或其他法律索赔不受影响。
四、风险转移、发运、履约地、转让所有权
1. 在与安装或装配一起交付的情况下对于服务,风险应在接受时转移未经安装或组装的交货,由我方在约定的目的地/交货地点。
2. 除非另有约定,包装费用已包括在同意的价格。
3.每次交货都应附有送货单,说明内容以及完整的订单代码。
4. 如果我们承担运输费用,必须立即通知我们货物已准备好待发运。
5. 所有权将在交接或验收时转移给我方。
五、价格、支付条件
1. 订单上的价格是有约束力的。
2. 发票应与货物分开寄给我们。任何额外的服务和交付都应列明单独在发票中。
3.付款条件最早应于年月日起生效收到正确的发票和完全履行的交货或服务,除非另有约定。
4. 将付款要求转让给第三方需要我方事先书面同意。
5. 如果保修所涵盖的缺陷影响产品使用,我们有权拒付,直到缺陷在合理的程度上得到了适当的补救。
6. 我们将有权在一定程度上抵销和保留由法律规定。
六、验收、缺陷责任
1. 我们到货后检验货物的义务仅限于数量的偏差,可识别的运输损伤和明显的外部可识别的缺陷。上述缺陷的通知期限是两个星期。对于所有其他缺陷和只有在加工或使用过程中才会注意到的隐蔽缺陷自发现之日起两周的期限适用。以下的进一步义务通知缺陷和检查被排除在外。
2. 我们有权对缺陷进行全额法定索赔;或酌情要求承包商要么纠正缺陷,要么交付新项目无缺陷。
3.承包人不履行补充履行的在我们设定的合理期限内,我们有权(i)退出从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赔偿,或(ii)要求降低价格或(iii)进行整改或更换新的我们自己送货,或者让承包商承担送货费用。明确保留损害赔偿的权利。
4. 从风险转移或接受起,缺陷的时效期为24个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时期。只要承包商进行了新的交付或纠正了错误缺陷在其义务纠正缺陷范围内的,期限届满此处所述将重新开始。
5. 只要承包商对产品损坏负责基于此,我们要对产品损坏负责,承包商将有义务赔偿我方的损害索赔,只要案件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当事人应首先提出要求控制和组织。承包人在其责任范围内,也应当偿还所有因召回而产生或与召回有关的费用。我们将把内容通知承包商以及召回的范围——在可能和合理的范围内——给他机会发表评论。在其他方面,法律规定适用。
6. 承包商应通过在产品上做标记来确保用其他合适的方法衡量,他是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立即确定哪些其他产品可能受到影响产品出现缺陷。承包商应通知我们他的情况标签系统或其他措施,我们可以这样决定一定的程度。
7. 承包商应为自己投保产品产生的风险责任的适当数额,并应要求提交保险单及/或他的保险确认书检查。
七、材料的提供
1. 提供的材料和提供的信息应当保留客户的财产应单独存放记账并标记为我们的财产。
2. 只允许在我方订货时使用。承包方应付款在应受惩罚的贬值或损失情况下的补偿,据此承包人还应对简单过失负责。这也适用于提供与订单相关的发票材料。
八、工具,模具,图案,保密
1. 未经我们书面同意,工具,模具,样品,模型,我方或我方提供的图纸、插图及其他文件为我们生产的产品,以及随后生产的产品,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合同的目的。我们保留产权和这些的版权。它们将专门用于生产我方订购的货物,完成订单后,将无要求退还给我方。此外,他们将禁止未经授权的检查或使用。受我们的进一步权利限制如果承包商违反这些义务,可以要求他们赔偿。
2. 承包商应将知识和经验、文件、任务、业务事务或关于我们的情况的其他信息,以及合同的订立和结果关于第三方的保密-即使超出了本协议的期限合同-只要这些不是合法的众所周知或我们已书面同意在个案。承包商应独家使用此信息为提供服务所需的目的。
九、承包商行为准则
承包商承诺遵守本守则的规定的《供应商行为守则》。
如果承包商过失地违反了合同所产生的义务行为准则,我们将有权,不妨碍进一步索赔,撤销合同或终止合同,如果就目前而言,承包商尚未对其违反义务的行为进行补救可能-在合理的宽限期届满后无果而终。
十、产品符合性
1. 如果承包商提供的产品受法定和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要求以及它们在欧洲经济区的进一步营销我们通知的其他使用国家的相应要求,然后,他应确保产品符合这些要求风险转移时的要求。他应当立即并应我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证据。
2. 如果承包商交付的产品的产品组件在订购时有效的可申报物质清单,或哪些受重大限制和/或重大信息限制法律义务(如REACH, RoHS,加州提案,65),承包商应按要求向我们保证所要求的限度价值观和文件义务得到遵守。这将是由承包商免费进行。在接受订单时,承包商应明确通知我方交付的项目是以特殊要求为准,另有明文规定承认所有制造商的义务(特别是标签)有关法律产生的义务、收回义务等)以及与我们有关的规章制度。
十一、出口管制和对外贸易数据的规定
承包商应遵守适用的国家和国际对外贸易或海关的要求(外贸或海关要求”)。承包商应立即向我们提供我们要求遵守的所有书面信息和数据符合对外贸易或海关要求的进出口和再出口,特别是所有适用的出口清单编号,包括根据美国的出口管制分类编号《商业管制清单》;统计商品号按照现行外贸商品分类,统计数据和HS(协调制度)代码和国家原产地(非优惠原产地)以及,如我方要求,供应商优惠原产地声明(适用于欧洲供应商)或优惠证书(针对非欧洲供应商)。
十二、数据保护
如承办商在提供资料时获得查阅个人资料合同服务时,他应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特别是收集,处理和/或使用个人仅供提供订约承办服务之用的资料(目的说明),要求他的员工维护数据并指示他们对数据进行保密保护观察到。合同要求以外的其他资料关系可能不会被存储。
十三、管辖地,适用法律
1. 若在涉外商事出现纠纷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且适用中国法律。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